第12章 对象

音浪里裹着热浪在演出现场横冲直撞,舞台两侧的巨型音箱吐出的声波撞在墙壁上,反弹回来时带着加倍的力道,掀得人耳膜嗡嗡作响,

有熟悉两点半的乐迷疯狂甩头,嘶吼着跟唱歌词,他们眼里的狂热与舞台上的光芒遥相呼应,把整个现场变成了绽放着的烟花,璀璨又炽热。

余晖刚开始抱着胳膊,有些紧张得有些僵硬——“碎星”营造的氛围太好了,她担心两点半会受他们的影响而不能正常发挥。

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就把这样的念头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右手跟着周围的人举过头顶用力挥舞。T 恤后背被汗浸湿的地方贴在皮肤上,却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在发烫。

吉他 solo 飙到最高处时,从背后涌来了一股往前推的人潮,她和斯琪也卷了进去,搭着陌生人的肩膀绕着场地,大笑着开起了火车。

等停下来的时候,她们从中间的位置神不知鬼不觉地转到了舞台前排。舞台上五彩斑斓的照明,在半空交织成流动的光网。

舞台上大幅度甩着头的身影在光晕里忽明忽暗,方森屿照例在舞台上不安分地跑来跑去,有时会站到舞台边缘处,上半身猛地往前探,离观众更近。

方森屿的视线混在明明灭灭的灯光里,像一片随波逐流的叶子随意地观众席上扫动。但不知道为什么忽地在余晖的方向停顿了几秒,过后移开视线继续恣意演唱。

有那么一瞬间,余晖以为他看到了自己……

吉他最后一个泛音在空气里颤了三颤,悄然滑落结束的尾音。鼓手起身走到台前——原本被鼓组挡住的身影终于完整地显露出来,纯白 T 恤被汗水浸出深浅不一的痕迹,干净温润的气质和刚才恨不得把鼓皮敲穿的暴烈鼓手完全判若两人。

四个人肩并肩弯腰鞠躬,“安可 ——” 不知是谁先喊了一声,很快就有此起彼伏的声音接上去,剧烈的欢呼声,在密闭的场馆里撞出一层层回音。

舞台两侧的幕布开始蠕动,两点半乐队在观众的意犹未尽中结束了演出。

推开休息室的门,另外三支乐队的人在里面或坐或站,有人对着镜子整理发型,有的人在玩桌游,有的在拨弄吉他弦。

“炸了,炸了!” 碎星主唱捏着一罐啤酒,往吴瀚的肩膀轻轻地砸了一下,“你们真的演炸了。”

吴瀚把吉他往墙角一靠:“是么,还行吧”

下一支表演乐队和他们错开走向舞台,鼓手握着鼓棒长叹了一句:“这我们待会上去怎么演啊?压力太大了。”

方森屿嗤笑一声,才不相信他的鬼话,抬起胳膊肘撞了他一把:“你再装一下试试?”

待在后台休息室的人,衣角、发梢都沾着啤酒沫的甜腥气,连说话时喷出的气息都带着点微醺的暖意。

“我赌五十块,待会老金肯定要忘词,他刚喝了不少,”坐在沙发上的人突然拍着大腿喊了一句。

“那他又要来回地喊人家注意安全了,”另一个人接道。房间里爆发出一阵哄笑,笑声刚歇,又陷入吵吵嚷嚷的聊天热潮。

方森屿捏着一罐啤酒站在一旁看人家玩桌式足球。桌上的足球咕噜咕噜地转着圈,方森屿的心思也飘了出去,想起了刚才站在光影里笑容明媚的余晖,心里有些抑制不住的躁动。

再往前一步可就不道德了,人家有对象,有体面的工作和生活,自己算哪根葱去招人家烦……

可是话又说回来,总是这样心里痒痒的也不是个事,他得趁早给自己这颗躁动的心一个了结。

那就去会会她的对象吧。

激烈的音乐声和欢呼声从门缝里漏进来,方森屿把啤酒罐轻轻放在茶几角,然后推门走了出去,

第三支上场的乐队旋律性很强,他们的调子带着股慵懒的爵士味,歌词又带着自嘲与幽默。

余晖正听的有趣,旁边的位置挤上来一个高瘦的身影,她下意识地往旁边挪了挪,转头的瞬间,撞进一双明澈如水的眼睛里 —— 方森屿正微微低着头看她。

“给你们拿了两瓶水,”他把手里水递过来,视线还绕着她的周围转了一圈,声音浸在周围的音乐声里:“你朋友呢?”

“谢谢,”余晖没想到他会突然出现,茫然地接过水,又拉过旁边斯淇的胳膊,“我朋友,斯淇,”

方森屿的目光在斯淇脸上停了两秒,又飞快地转回余晖脸上,像是没反应过来,斯淇一看就知道他误会了,连忙解释道:“我俩就普通朋友,闺蜜”

“噢,”方森屿卡住的表情变成了恍然大悟,嘴角漫起了笑意。

余晖把水塞了一瓶给斯淇,转头看向方森屿:“你怎么知道我们在这里?”

方森屿的眼底闪着光,轻描谈写地说:“我刚在台上看到你了”

原来那不是错觉……

“你眼力真好,”余晖没往深处想,笑了笑,视线又转回了舞台。

方森屿的目光落在她侧脸上,没移开。

舞台上的灯光流转不定,暖黄的光束扫过时,能看到她脸颊上细小的绒毛,她嘴角还带着没有散去的笑意,像一朵迎着风的小雏菊。

身后传来轻声的抱怨,有人正踮着脚往前看,方森屿挡到了后排观众的视线,不能久待了。

“你好好玩吧,我走了,”说完不等余晖回答就收着肩膀从人潮里挤了出去,情不自禁地想:果然你我之间,是有缘分的……

乐队之间凑到一起,虽然在性格、脾气、表演风格等等维度上会存在种种差异,但有两个基本的共同点。

一个是对演出有瘾,哪怕在后台紧张到干呕,哪怕台下只有三个观众,幕布一拉开,他们也能火力全开演完全场。另一个是对酒精有瘾,而且一个比一个瘾大。每次像这样的拼盘演出结束后,不管是在烧烤摊,还是酒店包厢里开庆功宴,都会演变成一群人在比拼谁更能喝。

方森屿和吴瀚是酒桌上的佼佼者,俩人把两点半乐队的平均酒量从中等一路拉到了优秀,拖后腿的柯骏和崔明捷一看场面不简单,就自觉去了小孩那桌,缩在角落里专心吃菜。

柯骏往嘴里丢了一粒花生米,慢慢嚼着,等那股咸香在舌尖散尽,侧头看向崔明捷“你想好没有,要不要来我们乐队?”

崔明捷动作一顿,木质的筷子悬在半空:“不是说这场演出结束后不再来烦我了吗?”

“这不是还没结束么,还在庆功宴上呢” 柯骏说着,抄起桌上装花生米的小碟子,献宝似的放到他面前。

崔明捷半晌没吭声,柯骏等得不耐烦了又提起胳膊肘去撞他,崔明捷才缓缓开口道:“我考虑考虑吧。”

柯骏听到这话,咧着嘴笑了起来——这事八成是稳了。

庆功宴结束之后的第二天上午,吴瀚正睡得昏天暗地,手机铃声却不管不顾地响着,一个没接通马上又打下一个,吴瀚活生生被吵醒了,皱着眉在四周胡乱摸索,终于摸到了茶几上振动的手机,指尖勾着边缘把它捞了过来。

屏幕亮得晃眼,他眯成一条缝的眼睛勉强看清来电显示 —— 女皇陛下,才无奈接起:“妈……”

“吴瀚!你是不是要造反?” 电话那头他妈妈的声音瞬间拔高,带着意料之中的怒火,“一晚上不回家又半天不接电话,我都要去贴寻人启事了!”

吴瀚把手机拿远了点,等那阵连珠炮似的数落过去,才含糊地应了两句。他妈妈发完了一通脾气之后,语气稍稍缓和了些,又絮絮叨叨地嘱咐道:“我朋友送了一点新鲜的牛肉过来,放在冰箱里,你待会拿点过去给你爷爷……”

后面的话像隔着层厚厚的棉花,嗡嗡地钻进耳朵里但什么都听不清,吴瀚的眼皮越来越沉,后面就直接被胶水给粘住了,手机顺着掌心滑下去,砸在地上发出轻微的声响。

到了正午,客厅被阳光晒的像个亮堂堂的蒸笼,吴瀚才神志不清地睁开眼,目光茫然地扫了一圈才反应过来这里是方森屿家——他在方森屿家的沙发上睡了一夜。至于他们昨天是几点结束的,是谁送他回来的就一概不知了。

他抬手揉了揉后颈,靠在沙发背上醒了一会神,混沌的脑子才算有了点条理,想起他妈妈好像念经一样的跟他说了,要送点牛肉给他爷爷还是啥的?

他去浴室洗个澡,换了一套放在这里备用衣物,以前尚哲还没回老家的时候,他们几个人就一起喝酒侃大山,喝多了就懒得折腾回家,直接在这里打地铺,一来二去柯骏和他都在这里放了几套备用衣物,薄的厚的都有。

吴瀚把自己收拾干净之后,抬手理好额前的碎发,在打车软件上输入了他爷爷家——小区门口那家牛肉面的地址,他现在胃里跟被人揪着似的,想吃点热乎的缓一缓。

车子刚拐进熟悉的街道,浓郁的牛肉汤香就顺着半开的车窗钻进来,勾得他肚子咕咕直叫。

吴瀚下了车,朝在店门前翘着二郎腿的老板说了句:“要一个肥肠面”

“好嘞,”老板站起身走进了厨房。

后厨传来瓷碗碰撞的脆响,没一会,老板端着个红底大碗走出来,放在吴瀚面前。

蒸腾的热气裹着浓郁的卤香扑面而来,他从旁边抽了双筷子就埋头苦吃,面条、肥肠、豆芽,带着滚烫的温度熨帖着他空荡荡的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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