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复明日,我日日带着那帮人,于日暮时分上山打虎,却日日见不着虎。
眼瞅着十天过去,壮士们早已斗志低垂,打虎一事,只得暂且作罢。
除此这心头一患,我在县衙之中亦常是焦头烂额,对着荒废已久的政令与账目发愁。
上一任知县暴病而亡,人没得突然。消息好不容易传出了县,报到上头,上头又一道道搜寻可用之人。奈何穷乡僻壤,又有诸多不利传闻,是个人都不愿来此为官。
在下不才,混了个举人出身,因种种原因,自请来此任官。
虽为无奈之举,但既然命运如此安排,我就好好当个知县老爷,待干出些名堂,再遂平生志向。
三水县依山傍海,天然得地之利。只要破了“闹鬼”传闻,打通邻县,定能重兴民烟——待整顿人手,再上山捉虎。
踌躇满志,意气风发。
可这点热忱,很快又被一盆水浇灭了。
天高皇帝远,政令律法不兴,三水县还出了许多毛贼。
这帮贼偷东家窃西家,胆大包天,有一日竟偷到了县衙里头!
彼时我在正在后堂更衣沐浴。衣裳脱到一半,水汽氤氲间,忽瞥见窗牖边什么东西动了动。定睛一看,那东西一闪而过,只余道窗缝,幽幽渗入凉风。
电光火石的一刹,可我确信自己看清了。
那是只黑白分明的眼睛。
待我披上衣服,粘好胡须,急急追至中庭,哪儿还见什么人影?只一地月色,二分尘土,三两杂草罢了。
我摸了摸那不属于自己的胡须,知道要坏事。
果不其然,翌日,知县府里有女人的事情传遍了全县。
昨夜仅有一只眼偷窥,早晨我一上集市,便觉有数十双眼睛盯着自己,真令人寒毛直竖!
一位大娘嘻嘻笑道:“老爷,听说你那屋里,藏着个婆娘呐!怎么不让她出来见见人?”又压低声儿,附在我耳边,“是不是我们这儿某个姑娘,上了老爷的榻,怕见着人——”
“本官昨夜在县衙内发现盗贼踪迹,正愁找不到人,大娘你倒自己认了。既如此,请去县衙走一遭罢!”
我拉住她就要走。
“哎老爷你没道理!俺没偷没抢的,抓俺干啥?”
“你若不是贼,怎将我衙内之事,说得如同亲眼所见?”
“俺听别人说的!”大娘挣脱开去,“你问问人家,知道的又不止俺一个!”
此时我俩身后已围了一堆看热闹的。众人听见大娘这么一说,又心照不宣装作挑菜模样,眼神还时不时向这儿瞥。
看来还是对县衙有几分畏惧。
我放开大娘,故意将话说得大声:“这话定是出自盗贼之口,若再听人说起,即刻将其扭送县衙,本官有赏!”
“有赏”二字,极具诱惑。当日傍晚,昨夜的毛贼抓着了。
小贼在威逼之下改了口,说自己眼花看错了人,胡言乱语不可信。
可惜我把事情想得过于简单,须知流言蜚语不在口头,而在人心。
此后,关于县衙之中的女子,一直是田间村头的闲谈。大多人猜测我与县里民女有染,更有甚者,说我强逼寡妇,让本知县的名声十分不好听。
诸如上述不实之论,令我恼火。另一则传闻,却足以叫我大惊失色——
有人说,知县实为女儿身。
为瞒住这个秘密,我决定杀鸡儆猴。
可谁知,找来的偏偏是只硬脖子“鸡”,到了堂上还大呼小叫:
“老爷你若是汉子,就敞开胸膛让俺们看看!”
我一拍惊堂木,粗声呵斥:“刁民,还敢侮辱本官!给我打二十大板!”
“哎哟大老爷!俺家就这一棵独苗,打不得!”
县衙外围观人群中,一道声音各外凄厉。那狂徒的老母,正一把鼻涕一把泪,跪着求情:“老爷你从城里来,俺们山旮沓的人不会讲话,冲撞了您!您大人大量,放了俺儿,俺给你磕头啦!”
眼看场面变得混乱,我又叫衙役暂且押了老太。
堂上那男子还是个顶孝顺的,一见自己老母被拘,更是发疯般扭着身子,要挣脱缰绳,同时嘴里大骂:“你这狗官!母狗!撒尿都不敢让人瞧!”
污言秽语,传到外头村民耳朵里,激起一阵窃议论。
有一瞬间,我狠狠心,想来场动真格的“杀”鸡儆猴。
转念一想,事已至此,无论他死不死,流言已不可破。
此乃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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