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简短的否定,为审讯室里徒生了几丝微妙的气息。
男人用手轻叩桌面发出哒哒的沉闷响声,他的视线紧锁着对座的宋嘉誉,眯起的眼睛将目光缩小成针,扎进宋嘉誉的身体,想要将内里藏着的秘密一探究竟。
“你刚才说,九七年七月才从港岛回来?”
从那句否定起,宋嘉誉已经开始变得烦躁,但这个问题他还是配合的点了头。
“也就是说,在这之前你都在港岛......和他们在一起?那你......”
“够了!”宋嘉誉猛地腾身站起,他提高了音量,瞪圆了眼睛,两只手重重的落在桌子上打断了男人再度提问的话。
一直隐忍的人终于爆发了。
宋嘉誉想不明白,他不明白为什么所有人都要怀疑他,明明他都说了不是他,明明什么证据都没有,可为什么就是不相信他?
为什么啊?
“我说了我不清楚!他们的关系我不清楚!怎么死的我也不知道!那会儿我确实在港岛没错,可跟我有什么关系啊?!你们到底在怀疑什么?是我杀了他们?还是几年前那个谋杀案是我干的?”
把某些积攒了很久的情绪在一瞬间爆发出来,这几乎用尽了他所有的力气,致使他重新跌回到椅子上。喘息片刻后,他很快平复下来,但却开始像疯子说胡话一般自语。
低隐的呢喃在狭小的空间里蔓延,在每一处角落里寄生。
“我承认......我承认我确实很希望戚杨那个恶心的人去死......但我怎么下手啊?”他露出自嘲的笑容:“他被人里三层外三层的保护着,我怎么下手?我问你们我怎么下手?”
面对这个被再三强调的疑问,审讯室里安静一片,除了细微的呼吸声和指关节一直叩桌面的声音,宋嘉誉到底没有得到自己期望的回答。
心底憎恨的种子再次开始生长。
他恨这些人,恨他们仅凭片面的认知就怀疑自己,恨他们对于他的问题视若无睹,默不作声,就好像披上了江栩洲的影子。
他起身要走,显然是已经不想再继续这样折磨自己的精神了。
审讯室的门被打开,无人阻拦,外面的空气争先恐后的涌入,要出去的人却突然停了脚步立在门口。
“万一是自杀呢?”
这句突如其来的莫名其妙的话让人没反应过来,幸是男人回神快,紧着问:“什么自杀?”
“万一是长得好看的杀了人再自杀......”宋嘉誉转过头来,刚才短暂的暴怒已经恢复了平静,他重新戴上了不苟言笑的面具,“也不是没可能......毕竟他那种人,恶心至极,为了自己高兴什么事干不出来?总之,我不认为这件事会查到我头上来,所以别来烦我。”
说完,宋嘉誉扔下个极其厌恶的神色便转身离开,审讯室的门被有力道的甩上,关住了那些妄图窥视的目光。
要说老天爷的行事作风是真奇怪,心情好的人怎么着都顺,心情不好的人,偏偏就状况百出。
宋嘉誉前脚刚踏出警局大门,一场瓢泼大雨没有丝毫迟疑的就浇了下来,让他从头湿到脚,成了只彻头彻尾的落汤鸡。他抬手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把刚穿上的西装外套重新脱下来提在手上。
淞沪和大多数临海城市有所不同,四季分差不大,日照充分,雨量适中,很少会有这样的大雨。
细想起来,上一次见到这样的雨还是落在港地。
已经不记得是哪一年了,大概是某个冬季里阴雨天的夜晚,也是一场这样的大雨冲走了他所有的热爱和希望,也冲掉了他的心脏,卷他回淞沪。
已经消逝的记忆重新涌现,那些年在外飘零所发生的事被悄悄活着的少年藏进了犄角旮旯里,一些逐渐淡去消亡的痕迹,除了故事里的主角,怕是只有那栋烂尾楼里精神失常的女疯子还记得。
从警局到家是没走过的陌生路段,宋嘉誉不晓得自己歪七扭八地绕了多久,反正到家时,钟表里的时针已经停在了数字十一的跟前。
湿哒哒的人窝进沙发里,雨水顺着纤维布浸进廉价的皮革,大概是想着连人带物都一并泡烂了去。
宋嘉誉的脑仁嗡嗡作响。
从刚才开始,他的思维里就有突然蹦出的小人一直乱窜,浑身扎满了刺,从他的中枢神经爬进耳朵,再悄悄的溜进眼睛,最后突袭进心脏,给下致命一击。
剧烈的疼痛感让他流出了生理盐水。
他边哭边骂江栩洲怎么死了这么多年都还没死透,还能在他的心脏上狠狠来一下,又骂戚杨真是贱到骨子里的山鸡,死都要死到他的眼跟前来膈应人。
他把所有不堪入耳的脏话都扔给了这两人,却唯独放过了魏家文,那个就死在戚杨边上的人。
倒不是因为关系有多好,只是不知道他有哪里可恨。
记忆中,魏家文是官宦家庭出身,虽算不上是顶天的富裕,但父母很看重言谈教养。才华横溢相貌出众的他是家里独一份的玉珠子,从小就远离世俗,被人捧在手心里呵护。
他总说人要从一而终,事实上他也确实做到了,这点,江栩洲比起他来就十分逊色。
可尽管这样美好的人,却甘愿抛掉所有,偷跑出来放低身价四处流浪,像是分不清是非黑白的小孩,一心守着戚杨守到死。
这样的人,能恨他些什么呢?
恨他出生好?恨他不识好歹,偏偏就喜欢过吃不起饭的日子?还是恨他死心塌地就愿意葬在贱人身上?
他就是张白纸,一张不小心出现在低等学校教科书里的,注释了什么叫善和教养的洛阳纸。
至今为止,宋嘉誉都想不出究竟是在什么样的机缘巧合以及滤镜美化下,才会让戚杨在这样优秀的人眼里成为不可抹去的存在。
明明他的圈子里有更好的珠宝。
就像他想不出,到底该怎么去重现离开淞沪进山城,再偷渡到台洲,最后落地进港飘零的那几年。
已经遗忘逝去的记忆一瞬间将他包围,他突然也好想去死啊……
可是,他真的有权利支配自己的生命吗?
那年离开港岛的时候,他连心脏都不是自己的。如今这颗还在跳动的维持着他活下去的心脏,是江栩洲说还给他的。
湿哒哒的衬衣袖子裹着皮包骨的胳膊伸进超市购物袋里,骨节分明的手取出啤酒送到嘴边。
“呲!”
拉环套在食指上懒得去扔掉,苦涩的液体灌满口腔,与舌尖缠绵,满到溢出嘴角滴在衣服上,和还在停留的雨水混在一起。
宋嘉誉盯着手上的拉环发呆,他用拇指轻轻拨动,锋利的铁质划破肌肤,痛感随即而来。
他微微皱眉。
要想起的故事实在太长。
好像什么都在眼前晃荡,他不知道要用什么样的线把一切都串起来。曾经问自己去哪儿,到如今也还是会觉得哪儿都没有安全感。
他是生来就孤单的人,本该给予爱给他的双亲死在他出生的那一年。
一场窜天的大火,把那双容貌姣好的男女烧的面目全非,尸体都拼不全。蜷缩在摇篮里的婴儿哇哇啼哭,他还没来得及享受被父母捧在手心里的滋味,就被关进了偏僻角落里的孤儿院,在圈养的方式下存活十年,然后在某个安静的夜里从后院的矮墙翻了出来。
偷跑的人是逃亡,一刻都不敢停歇,生怕慢一点就被那个把指甲涂成鲜红的胖女人逮回去,锁进猪圈都不如的牢笼里。
他彻夜狂奔,只有薄薄一层的鞋底子磨出了好大的洞。一路上,有不少小石子要旅行却犯懒搭了顺风车,硌得他脚心生疼。
终于,在天明之后,他逃离了噩梦环绕的伊甸园。
他的脚踏进了城区,这意味着从那一刻起,他除了一身的破衣裳,什么都没了。不会再有人喂他快要发臭的食物,也不会再有仪表堂堂的政客借资助为由对他动手动脚,从那一刻起,他才真正的是个人。
可看似文明的城市其实是另一个深渊。
这里并非善存地,这里的每一幢高楼都充斥着冷眼,这里会逼迫着不过十来岁的孩童趴在街边同野狗抢食,因为流浪的人不想被饿死。
这里只收留活着的。
不过好在老天爷开始偏心宋嘉誉,让他在饥寒里挣扎的第一个夜晚就遇到了宋先生。
宋先生是心思善良敏感的人,他济弱扶倾半辈子,当一个被饥苦折磨到奄奄一息的孩童蜷缩在他怀里发抖时,他便决心要将其带回家收为养子,并把早逝的儿子的名字赠予他。
第一次见面,宋先生的妻子和女儿都对这个长相清秀,性格绵软的男孩儿表示喜欢,尤其是女儿宋欣。
虽然家里吃穿用从不愁,甚至是要比平常家庭优越,但小姑娘的心里一直有个结。
宋欣羡慕那些有哥哥的人,她也本该有哥哥的,只是她是不幸的,上天夺走了她的哥哥。这致使小姑娘的心理或多或少是不健康的。对于宋嘉誉的到来,虽然很不满他抢走了哥哥的名字,也厌恶他同自己分享父母给予的爱,但总归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她的哥哥回来了。
宋嘉誉并不清楚这个妹妹的心理,他只知道新的家人很喜欢自己,知道自己自此有
了名字,也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家。
在宋家的第三年,满身泥泞会抢狗骨头的的野孩子已经被宋先生教成了温润谦良的少年。宋先生待他很好,吃穿从来不差,送他进最好的学校,允许他有自己的爱好。
为了给他的未来打下人际关系的基础,宋先生会带他参加自己的好友聚。
所以初见江栩洲是托宋先生的福。
江栩洲是宋先生世交的孩子,家在临安,是土生土长的江南少年。他先天条件优渥,整个人像被裹在书香气里,素净一身,容貌青稚,讲一口温软的江南腔普通话。
在宋先生同好友叙旧时,他就在一旁暗戳戳地用目光反复打量着宋嘉誉,然后撇过头问宋欣:“欣欣,这就是你们家捡来的那个?”
那时的江小少爷虽然年纪不大,但却把鄙夷二字在瞳孔里刻画的绘声绘色。从婴儿时期就滋养他生长的小富贵气,让他有点看不上宋嘉誉这个‘捡来的’。
宋欣刚往嘴里塞进两块硬糖,有些口齿不清:“唔,宋......宋嘉......誉”
“宋什么?”
宋欣三两下咬碎糖块,“我哥,宋嘉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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