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四章

黄昏,又是一个黄昏。

有很多故事都发生在黄昏时分,这是个令人心生倦怠的词,人们总会因此联想到归鸟、新月、暗香,还有相约在黄昏后的人。

可今天的黄昏没有归鸟,没有新月,也没有暗香,只因外面下起了一场雨。

一场如同思绪般连绵不断的秋雨。

客栈的生意倒是因此格外红火,最近这段日子,客栈的生意都很不错,今天尤其好,以至于店小二都抢着要到后厨端菜,因为那样就可以在等菜的间隙里歇一歇,再被掌厨师傅赶出来。

客栈的角落里,两个人正在喝酒,哪怕是在满座的江湖客中,他们也是十分显眼的。

因为他们一个不像是江湖人,倒像是出来游玩的世家公子,而另一个披着一件大红的披风,留着两条眉毛一样的胡子。

陆小凤摸着他的胡子,大声地叹了口气。

花满楼神情安详平静,无论是在静谧的小楼里,还是在喧闹的人群中,他总有一种安之若素的淡然,何况现在他最好的朋友就在身边,所以他开口问道:“你又是在为什么叹气?”

陆小凤端起酒杯道:“现在放在你面前的是不是好酒?”

花满楼点头:“确实是好酒。”

陆小凤问:“既然是好酒,你为什么不能用心品味?辜负了掌柜的这壶上好的汾酒,让我忍不住为了这壶酒叹气。”

花满楼面带歉意:“确实是我不对。”

陆小凤并不是要他道歉,他只是很好奇,苏娘的事情已经解决了,结局也算完满,为什么花满楼的神色还带着些惆怅呢?

他问道:“你并不是悲春伤秋的人,总不会是在为这场秋雨神思不属吧?”

花满楼回答:“也许我真的是在想这场雨呢?”

陆小凤拿起酒壶将两人的酒杯都倒满:“深秋雨寒,只怕你想的不是雨,而是落雨时,在外的人有没有避雨的地方。”

花满楼笑了,道:“陆小凤聪明绝顶,世上没有任何事能瞒得过你的眼睛。”

陆小凤道:“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从你脸上看出这点来。我实在是好奇,那是个什么样的姑娘?”

花满楼端起酒杯,笑道:“她是个很好的姑娘,你只要见到她,就知道永远不会再遇见第二个像她一样的人。”

陆小凤笑了,他实在是个可爱的人,所以他开心时,别人只是看着他笑,也会觉得轻松自在,从而也跟着开心起来:“我相信这是个好姑娘,因为你提起她时,脸上都带着笑。你虽然牵挂她,但并不担心她,所以她一定也是个很聪明的女孩。”

花满楼的神情突然染上了一种奇异的温柔:“她也这么说过。她说,你一定是我很好的朋友。”

陆小凤愣了一下:“你们认识很久了吗?”

花满楼道:“可以说认识了很久,虽然我们只见过一次,吃了两顿饭,听了一支曲子。”

陆小凤轻叹道:“的确很久了。白首如新,倾盖如故,本就是可遇不可求的,很多人都只有一擦肩的缘分。”

陆小凤知道这有多难得,连他都忍不住有些羡慕,也越发为朋友感到高兴,他拿起筷子在酒杯上一阵乱敲,随口唱道:“唯有朝云能识我,独弹古调,每逢暮雨倍思卿。”

他就着两句颠来倒去唱过,被调侃的花满楼只是笑了笑,又倒了一杯酒。

外面的雨还在下,淅淅沥沥落在瓦片上,敲出清脆的声音,这是自然动听的乐章,但不是每个人都有心情去欣赏。

至少客栈里绝大多数的人都无心去欣赏。

陆小凤也在唱着无人欣赏的小调,就在他唱到第三遍时,有人走到了他们的桌边。

这是个高高瘦瘦的男人,他有那么高,只怕进门时都得低下头,偏偏他还那么瘦,因为瘦,他显得更高了,他若穿一身青衣,那就是一根行走的竹竿,可他穿一身黑衣,所以他看起来更像一道飘忽的黑影。

他飘到了陆小凤的桌边,干瘦到脱相的脸上扯出一个笑来,他想要表达友好,可惜这个笑只让人觉得狰狞可怖:“陆小凤,你果然在这里。”

陆小凤没有说话,他的心情正好,不太想让一些麻烦事破坏自己眼下的好心情。

男人也不介意他不回话,而是转向一边的花满楼:“花公子,久见了。”

花满楼难得有些迟疑,他似乎是有些难以置信:“你是,夏半山,夏先生?”

男人发出了干涩的笑声:“不愧是花公子,自从我变成这样,你还是第一个认出我的人。”

陆小凤悚然而惊,他当然相信花满楼不会认错,但“搬山客”夏半山本是一个高大魁梧的胖子,一身横练功夫强悍无匹,他四个月前还见过他,眼前人居然是夏半山?!

“老夏,你这是怎么回事?”

陆小凤沉下了脸,他没有认出夏半山不仅仅是因为他现在瘦得像鬼影,最重要的是他一身横练功夫都没了。

夏半山的神情淡淡:“我生了一场病,一场险些要我性命的病。要不是遇见李大夫,我已经死了,对一个捡回一条命的人来说,变成什么样都没什么大不了的。”

那么捡回了一条命的夏半山又为什么会来到这里,找陆小凤呢?

“我是替李大夫来的,李大夫想要见一见你。”

陆小凤奇道:“一位大夫为什么要见我?而且他要见我,为什么不自己来呢?”

夏半山冷冷道:“你也知道这是一位大夫,大夫当然是在忙着救人,一个一旦失去照应就会死的人,所以没办法来。”

——————

陆小凤跟着夏半山走了,虽然外面的雨还没停,但他实在好奇为什么会有大夫找自己,他这个人一旦起了好奇心,不要说外面在下雨,就是外面在下刀子,他也是要去的。

一起喝酒的人暂时离开,花满楼一人浅饮着残酒,听着窗外的雨声渐弱,客栈里的人也跟着散去,只剩下两三人还在店内。

夜渐渐深了,店家点起了灯挂上,还给客人送来了烛火照明,他没有拒绝店主的好意,哪怕他并不需要蜡烛,但黑暗中的烛火本就不只是为了照亮眼前的事物,还为了照亮自己,告诉别人这里有人。

所以当陆小凤回来时,一眼就看见了他。

陆小凤不是一个人回来的,他身边多了一个女子,一个身带药香的年轻女子。

她的身体似乎并不怎么好,面色苍白,穿得也比寻常人要多,但这完全不影响她的美貌,她清丽得就像是一朵兰花,很多女子的美是妩媚的,是能够引起欲念的,而她的美是脱俗的,那双温柔含笑的眼睛只是看着你,就让人平静下来,忘却烦恼,抛下俗念。

“我姓李,小字青黛,家父李细辛,就是夏先生口中的李大夫。”

李青黛坐在灯烛前,烛光映得她眉目越发楚楚动人,她低声道:“我找到陆大侠,实在是没有办法。”

陆小凤的风流债满天下,但他这个人并不下流,对他来说,招惹端庄娴雅的闺阁小姐就是一种下流行径。和不在意长相厮守、也无所谓风流韵事的江湖女子不同,靠近像李青黛这样的女孩,本就是对她的一种伤害,所以他收敛起了一贯在美人面前的浪子做派,乍一看倒还真有几分“大侠”的意思。

可他终究不是“大侠”,他是陆小凤,而认识陆小凤的人都承认,他是个实实在在的混蛋。

大混蛋抬手制止道:“李小姐,我不是什么大侠,也没打算接下这件事。”

“你让夏半山来找我这件事,并没有告知你父亲,你也根本不懂江湖事,听我一句劝,回到家里安心等待,你父亲曾救过那么多江湖人,总有人会想出办法来的。”

李青黛柔声道:“可有人说,想要找回丢失的经书,天底下只有陆小凤才能做到。”

陆小凤道:“那他可真是高看我了,一本不知何时丢失的武功秘籍,天底下只有偷书的人才能知道它在哪里,而且我若是那人,一定会在得手后复刻一本,毁去原件,从此隐姓埋名。”

李青黛摇头道:“不,那人不可能毁去原件,因为那是一卷写在人皮上的经书。”

随着“人皮”二字被吐出,李青黛苍白素净的脸上似乎升起了一股鬼气,雨夜的客栈也变得阴森诡谲起来。

李青黛缓缓道:“你也见到古伯伯了。”

陆小凤苦笑点头,他对一边的花满楼解释道:“我跟着夏半山去了李氏医馆,见到了古穷图。”

花满楼道:“‘烽火穷途’古穷图,自二十年前他前往西域诸国挑战高手后,就没有再回到中原。”

李青黛道:“现在他回来了,因为他快要死了。古伯伯在西域得到一卷人皮经书,那经书上记载了极为高深的武功,他本就是武痴,见到这样的宝物怎么能不钻研?”

陆小凤叹道:“换做我是他,我也会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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