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上学

我最早是在外祖父膝下识字读书。而我却更早从四岁就开始陪着母亲拿起了五指掐算的行当。

说实话,我并不擅长,但母亲希望我可以有一技之长,可以养活自己,可以安安稳稳的生活,那怕只是在这大山里。

母亲的心一定很疼,却无力无奈,也不知如何诉说,向谁诉说,只是在夜深里,偶尔,听到她低沉绵长的叹息,不知是为我,还是父亲,或者是为了她疼到无法言语的岁月。

我从没见到母亲流泪,可是每当看到母亲表露淡淡微笑的时候,身体好像什么地方裂开了一道缝,我更希望是看到她痛痛快快大哭一场。

外祖父有两个比较好的朋友,一个是我的祖父,另一个则是和我家一墙之隔的赵大爷。虽然年纪一般大,但因为辈分低,所以,我叫他赵大爷。

我喜欢去赵大爷家玩,他这人啊,心思细,手儿巧,家里的地上,厨上,柜上,墙壁上到处都摆设悬挂着各式各样的手工小玩意儿,有大有小,有木质的,铁质的,塑料的,还有不少动物骨质的小玩意儿,形态各异,像鸟儿,像虫,像畜。都是赵大爷琢磨出来的。他家里还有一个带轱辘的大灯笼车,最特别,一根木杆串联着一上一下两个大灯笼,一推,两个灯笼就向相反的方向慢慢旋转,我最喜欢了,每次去都要推着围着张大爷家的院子转上几圈。赵大爷家的筷子也是和别家不同的,短如锥,有铁的,有木,有竹的还有莹润如玉的,每双上面全都用细细的铁连环连着,我喜欢偷着用这些筷子捏地上的蚂蚁。还有一种可以变魔术的环。记得每次去他家玩,我总喜欢仰着小脑袋,不住追问,那灯笼为什么会转啊?你的筷子为什么是这样的,那些骨头是小狗的吗?那些魔术环是你发明的吗?每次赵大爷都是带着一副洋洋自得,又故作神秘的姿态,但笑不语。

当然,赵大爷家最为吸引我的,让我几年如一日流连忘返的最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吃的――各种各样的水果罐头,和高粱饴软糖。

山沟沟里一切都是简单的,物质也是匮乏的,赵大爷家有一个多年体弱的老母,有一个据说本事通天的老妹――赵大姑。

在我眼里所谓通天也不过是添口腹之快罢了。

所有好吃的,好喝的,都是赵大姑从一座遥不可及的大城市里带来的。

赵大姑不仅带来了我最喜欢的吃的,还带了我最喜欢的人。

她的上天钻地,不作死不算作的外孙子,唐凌飞。

飞扬跋扈的外孙子,这真是个孙子啊!

我与这孙子的渊源可谓深得不能再深了。

这份‘渊源’可是打从我出生,还在襁褓中就开始了。

这小子大我三岁,从小人高马大就比同龄人壮硕,小脸白白的胖乎乎的看着讨人爱。

那年夏天,我刚出生不久,这小子就随着赵大姑来山沟沟了,据说是‘避暑’,就是有钱人闲的没事干,消遣。

我母亲说,这小子差点儿把我偷走。赵大姑领着他来我家玩,这小子竟然趁着大家闲话唠家常的时候,把襁褓中沉睡的我偷偷抱了出去,藏到赵大爷家的土炕洞里,然后,没事人似的蹲在树底下抠蚂蚁窝。

母亲和赵大姑一直想不透,才三岁的小孩子是怎么做到的?

很快,家里村里就翻天覆地的乱作一团了,

后来,是我惊天动地的哭声,这才引大家找到我。

不过,也幸好,这小子毕竟还小,当时包裹我的棉被被扯开了一道缝隙,不然,不要说哭了,只怕早憋死了,再等大家找到只怕早已是爬满蛆虫的幼尸了。

还有,炕洞里的老鼠,哎,弄不好都‘尸骨无存’啊!

至今想想我都后怕不已,还好我命大。

这事还有另一个版本,就是说,我是被炕洞里的老鼠咬了耳朵,才大哭的,因为,有人看到,赵大爷抱着我时,外层棉被上有一点点鲜红血迹。有人指着我右耳廓处的两个类似老鼠牙印的酒窝,说这就是证据。

所以,之后我又开始担心,自己会不会得鼠疫死掉。

不过还好,至今未发作,哎,活一天是一天,我还是很幸运的啊。

当然,让我发出如此感叹的事还没结束,这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只是,唐凌飞,

才两三岁的孩子就学会偷人了,哎,劣根本性啊!

赵大姑回忆,当时,我母亲一把抱过襁褓中的失而复得的我,哇!一声,痛哭不止,最后竟然昏了过去。可把赵大姑,赵大爷一家吓坏了。

可我觉得母亲的哭不止因为受惊,因为失而复得的我,她只是找到了一个可以大哭宣泄的机会。之后,她再也不曾这样哭过,即便是外祖父离开的时候。

泪水在自己早已干涸的命运里,低落下,瞬间即逝,连一点点印记都不会留。她已经为自己哭不出来了,也不想让所有成就如此命运的人,家人,还有她自己感到亏欠。

这是她自己选择的路,似乎是在以这样一种方式告诉所有人,还有自己――‘无怨无悔’。

可我却让恨意在身体里慢慢萌芽,生长。

事后,那个罪魁祸首唐凌飞,挨了狠狠一通藤条。

人家的孩子是养大的,这小子是抽大的。

这事也不是这小子自己承认的,而是,当他看到襁褓中的我被赵大爷抱出来时,吼着就跑了过去,用无比稚嫩的童音大声质问自己的舅姥爷,你干嘛抱出来!他是我藏起来要带回家的!

“?”所有人愕然!

哎,这孩子从小语出惊人啊!

当所有人质问他这么做的原因时,这小子竟然倔强的一句话也不说了,即便被赵大姑用藤条狠狠抽在他细嫩的小屁股上,也不哭。但当看到我被妈妈抱走时,这小子,突然,歇斯底里的一声吼,是我的啊!

长大后,我一次次好奇的问他,为什么?而他总是挠头,躲避我的目光,而后,猛回头,一副很不耐烦的样子吼一句,我也想知道为什么啊!

是啊,小孩子的天性就是发一些莫名其妙的神经,大多数是没理由的。我想那时,他大概把我当成玩偶了,就像女孩子一直抱在怀里的布娃娃。

再大之后,一天,他给了一个令我此生不渝的理由。

“因为,我喜欢你,”三岁的小孩子怎么会记得那些,但他却一直记得那份感觉,那份喜欢我的感觉,至生不渝!

此生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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