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丰二年(1079年)八月十八日,苏轼被皇甫遵如拎小鸡般五花大绑,从湖州押解至汴京,囚禁于御史台。据《汉书.薛宣朱博传》记载,御史台中有柏树,野乌鸦喜欢成百上千地栖居其上,黑压压一片,故称御史台为“乌台”。苏轼因诗获罪被关入御史台这一事件后来就被称为“乌台诗案”。苏轼被关押在乌台后,御史台中丞李定等人立即对苏轼进行了提审。据南宋诗人陆游的笔记记载:从8月到10月两个多月的审讯,精神上的凌辱和身体上的折磨让苏轼心力交瘁,“遥怜北户吴兴守,诟辱通宵不忍闻”(宋代周必大《记东坡乌台诗案》引),这是当时关押在苏轼隔壁牢房的大臣苏颂(因审理一桩人命官司受人诬陷下狱)亲耳听到御史们对苏轼所进行的非人虐待后的悲叹。审讯过程中,御史台收到的苏轼任职地的诗篇越来越多,开始苏轼并不承认自己有怨谤之心,只是说其中一些诗句的确反映了民间疾苦。在经过了长时间的车轮审讯后,苏轼受不住了,才说:如果定我死罪,不诛连他人,我就都认了。得到李定不诛连他人的确认后,苏轼开始对自己的诗文进行逐一的解释。元丰二年(1079年)十月十三日,御史台上报苏轼诗案的审理情况,其中辑集了苏轼数万字的交代材料,查清了收藏苏轼讥讽文字的人物名单,计有司马光、范镇、张方平、王诜、苏辙、黄庭坚等二十九位大臣名士。这让皇帝左右为难,事情愈演愈烈,牵扯的名臣名士众多,局面难以收拾,似乎即将失控。
一日,皇帝前往后宫探视病重的太皇太后,曹奶奶(太皇太后)询问皇帝孙子为何闷闷不乐。皇帝答道,有个叫苏轼的人讥讽朝政,抓捕已久却未能审理出结果,不知如何是好。奶奶问,莫非是苏轼、苏辙兄弟?奶奶久居深宫,不问朝政,皇帝惊问:奶奶如何知晓他们?奶奶回忆道,当年你爷爷(仁宗)举行制科考试后,曾高兴地说:“今日得了两个宰相之才,只是我老了用不上了,不过也好,可以留给儿孙用。”这二人便是苏轼和苏辙兄弟。奶奶还提及太祖训示:“除非谋反,一律不杀士大夫。”她告诫皇帝不能杀苏轼。在奶奶病危之际,皇帝欲大赦天下为奶奶祈福,奶奶却表示:不必赦免恶人,只需放了苏轼即可。
此时,许多正直人士也为苏轼仗义执言。宰相吴充、已罢相退居金陵的王安石纷纷上书相救。特别是王安石,从金陵(江苏南京)上书直言:“哪有圣明之世、圣道之君诛杀贤才名士的道理?”此言令皇帝深表认同,不愿损害自己英明盖世的名声。
十月二十日,曹奶奶病逝,皇帝仍大赦天下。然而,有人对此不满,认为连恶人都能赦免,却容不下一个文人苏轼。御史台官员欲将反对派一网打尽,若赦免苏轼,岂不前功尽弃?
李定上奏,要求太后国丧期间不赦免涉案人员。舒亶更为狠辣,奏请将司马光、范镇、张方平、李常及苏轼等五人一并处死。副宰相王珪亦落井下石,对皇帝说:“苏轼有谋反之心。”皇帝大惊,问道:“苏轼再有罪过,也无谋反之意,你为何如此说?”“请看此诗。”王珪念道:“凛然相对敢相欺,直干凌空未要奇。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惟有蛰龙知。”(苏轼《王复秀才所居双桧》)王珪称:皇上飞龙在天,苏轼不视皇帝为皇帝,反以地下蛰龙为知己,这不是谋反是什么?神宗皇帝冷冷回应:不可如此解读,他写的是柏树,与我何干?当时还是苏轼朋友的章惇(后成政敌)向皇帝解释,龙不仅象征皇帝,也可指大臣,并从文学角度引经据典,为皇帝解围。
十二月初,大理寺(最高法院)一审判决:苏轼所犯罪行应处两年有期徒刑,但因朝廷发布全国“大赦令”,其罪应被赦免。大理寺的初判令御史台(监察院)极为不满,李定和舒亶上奏反对,强调苏轼犯罪动机险恶,要求不予赦免。最终,审刑院(检察院)在案件复核中支持大理寺判决,并强调赦令的有效性。
此结果颇合“上意”。虽免死罪,活罪难逃。十二月二十九日,圣谕下达:“责授检校尚书水部员外郎充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苏轼当庭释放。受牵连者中,三人处罚较重。苏轼挚友驸马王诜因泄露机密、与苏轼交往密切、不配合调查、未及时交出苏轼诗文,且对公主无礼、宠妾压妻,被削除一切官爵。后苏轼将书童高俅介绍给王诜,高俅逐步进入中央机关,最终成为影响中国历史的“名人”。其次是王巩,发配岭南宾州(广西宾阳)。再者是苏辙,他曾写《为兄轼下狱上书》:“臣早失怙恃,惟兄轼一人,相须为命。……臣欲乞纳在身官,以赎兄轼,非敢望末减其罪,但得免下狱死为幸。”奏请朝廷赦免兄长,愿纳还一切官位为兄长赎罪,虽未涉及严重诽谤诗,但因家庭连带关系,仍遭降职,调任高安(江西),任筠州酒监(税务局酒类专卖公司总经理,相当于国有企业负责人)。张方平与其他大官均罚红铜三十斤(约6000元人民币),司马光、范镇及苏轼的十八位朋友各罚红铜二十斤(约4000元人民币)。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共3页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