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大魔头凡朝嘻嘻哈哈地看着那俩艳丽美男,即使累的喘不过气,仍旧死要面子地抬起手,挥了挥:“你们好。”
俺就是——当世孽畜、两代神主终结者、杀养母、抢神力、乱苍生的大大大魔头,凡朝是也。
此刻,她虚弱地朝着方巢夏伸出手,讨好道:“夏夏,答应人家的百两白银,得给。”
方巢夏惊讶地一贯冰冷的假面都裂了,声音陡然抬高八个度:“我给?”
“不然呢。”凡朝洒然一笑:“我两袖清风。”
方巢夏不情不愿地掏出银票,递给了凡朝。
凡朝虚弱地将银票冲俩男伶一扬,示意道:“来来来,答应你们的,绝不食言。”
俩美人哪里敢要,连连摆手,怕的甚至不敢看她:“不、不用了,不敢不敢。”
说罢,直接脚底抹油,溜到后院去了。
凡朝淡定地把银票踹回自己兜里,然后冲着夏经道:“行了,别埋怨我了。”
“你们的抱负先甩一边,有吃的没?”
————
凡朝虽然虚弱,但胃口实在不错。
食生血,她的血都让抽干了,现在全凭一口气吊着,可不得多吃点好的补补。
等吃了个肚儿圆,她才被方巢夏扛着塞进了夏经给安排的住处。
方巢夏也不会伺候人,堂堂朔北世子,成年后就在曦舞当了大官,从来都是人家伺候她的份,哪里懂怎么伺候别人。
当即用水湿了帕子,草草给凡朝擦了擦头脸,趁机把她衣襟散开,将那一百两银票又揣了回来。
凡朝大惊,连连挥手:“哎!哎!你干嘛又偷回去!”
方巢夏拧紧了眉,淡声道:“本就是我的。”
凡朝无赖:“夏夏,进了我的口袋……”
她还没说完,就被方巢夏打断了。方巢夏一边给她擦胸口,一边心疼她瘦削的身体,一边冷漠道:“你对谁都叫这么亲热吗?”
明明才接触不久。
明明一点都不了解。
即使她们是同窗,已经相识百年,仍旧不了解。
因为百年前,凡朝是耀眼夺目的太阳,而方巢夏是整个登天阁最黯淡的星辰。
————
“课业第一:神灵越、第二:方巢夏、第三:楚冰华。”
“倒数第一:凡朝!”
“修炼第一:凡朝、第二:方巢夏……”
“剑术第一:凡朝、第二:方巢夏……”
“仙术第一:凡朝、第二:方巢夏……”
一群人恭维地围在凡朝跟前祝贺,而万年第二名,方巢夏,一个人抱着名册,缩在角落,默默注视着凡朝。
一开始,她是不服气。
方巢夏,朔北世子,从小家教森严,父亲告诉她,必须事事争第一,只有第一,才有资格做他方家的女儿。
父亲长袖善舞,而他唯一的女儿方巢夏,却生得沉默寡言,颇不善言辞。
在哪里都是越活泼越受欢迎,在登天阁亦是如此。
四域人总是比神族人低一头,任你是世子又如何。
方巢夏小时候没长开,相貌平凡,还不爱说话,也不主动与人交际,在登天阁里,是最边缘的一号人物。
而她的对立面,就是那个除了死难背的课业外,其余全部第一的凡朝。
方巢夏不服。
她每日闷头苦学,日日学到凌晨,可凡朝轻轻松松,上课睡觉,学仙术马马虎虎,却什么都能压她一头。
她打心眼里瞧不起吊儿郎当的人,这人还比她强,就更讨厌了。
后来她学得更起劲,甚至一日只睡两个时辰,再后来直接不睡,就计划有那么一天,能够赢过凡朝。
渐渐的,她逐渐萎靡,凡朝太强,实在比不过。
后来她默默放低要求,不说全部,只除了课业外,能再赢凡朝一项就好。
她等啊等,练啊练,一直等要结业了,最后一次结业比试,她下定决心,一定要赢了凡朝!
考试时,凡朝一个一个打过去,把四十多个同窗全部打服,最后一关,终于碰上了方巢夏。
方巢夏跃跃欲试,长刀擦的锃亮,她今天特意换上了最好看的一套学服,甚至还破天荒在马尾里编了辫子。
因为她之前有听凡朝夸过神灵越,说她的辫子真好看。
凡朝打的漫不经心,比试太久,所有人都想跟她打,她都打困了。
等上场后,她一开始就是杀招,打算直接把方巢夏给打服。
没想到方巢夏那么顽强,一次次失败,一次次爬起来,十几岁的小姑娘眼里打得都是泪,还挣扎着爬起来。
凡朝渐渐来了兴趣,陪着她,从白天打到了晚上。
底下围观的同学们都看累了,三三两两散了,偌大的试炼场上只剩凡朝和方巢夏二人。
最后,一直等凡朝饿了,她才挑起大苍,一个剑尖,直接把方巢夏的手腕别开,长刀莫遂“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
方巢夏叹了口长长的气,再也支撑不住,膝盖一软,跪了下去。
武器都掉了,再也没有打赢的可能了。
也给她打服了。
凡朝哈哈一笑,冲她伸出手,爽朗道:“抱歉抱歉,是我不好。”
方巢夏鬼使神差地搭上她的手,听她又道:“别灰心,你已经很强了。只不过比我还差一点。”
方巢夏顺着她的力道站起来,感受到她手心的温度,胸腔里传来一阵阵心悸。
然后就看她挠了挠头,又嘻嘻哈哈问道:“对了,你叫什么来着?”
方巢夏:……
这是登学六年里,凡朝主动跟她说过的唯三句话。
她记到了现在。
即使凡朝现在已经成了个废人,即使凡朝如今是个人人喊打的落水狗——
方巢夏仍旧佩服她。
她相信,凡朝依然是那个凡朝,也只有她,能降服她,能拯救即将崩坏的大苍。
那接下来,就让她追随她一起,踏破迷雾,找寻真相,拯救苍生。
————
“驾~”
马蹄扬起烟尘,连日干旱,黄沙满天,地面已经干枯成泥斑,道道裂纹遍布脚下。
要不是布施后作物不受自然干扰,收成依旧,恐怕如今已经再次闹起了饥荒。
夏经驾着车,带凡朝和方巢夏混进了一队要前往四域做生意的商队中,已经走了一月有余,好在快到边境了,最多两日,就能出了中州。
自打夏经听说了凡朝的打算后,就把南风馆托付给了那救了凡朝的俩男伶,跟她们一起踏上了征途。
理由很简单,他非要瞧瞧,凡朝口中的“并非要杀神主,乃受人陷害”孰真孰假。
凡朝真心想反抗了,他怎么能错过这个乐子。
“夏老板!”
商队老板是个富态面善的胖子,端着一碗香喷喷的红烧肉,冲着马车走来:“夏老板,刚出锅的红烧肉,我还没吃,先给您们送过来一碗。”
夏经笑眯眯地接过来,连声感谢。
这年头,虽然不缺粮食作物,但肉食非常稀缺,已经昂贵到五十斤大米换不来一斤肉的地步。
养殖户稀缺,牲畜瘟疫横行,一头猪能长成非常不容易,如今也只有富庶些的人家,过年过节了,才会割点肉解解馋。
夏经一行人自称是做生意的普通百姓,但商队老板都是人精,一瞧他这气度,就知道不是凡人。
有仙人护驾,他这一路,少了找镖师的钱,自然乐呵得不行,特别愿意和他们搞好关系。
等老板走后,夏经手一抬,把红烧肉送到了凡朝面前。
凡朝也不跟他客气,就着大饼哐哐吃起来。
傍上夏经,那是傍上了大款。
南赤本就有钱,夏经更是经营着最暴利的风月场所,兜里的钱几辈子都花不完。
临上路前,他就准备了无数干粮,羊腿鹿肉干虾白鸡、各种荤腥干粮,把马车塞得满满当当。
凡朝这一个月啥也没干,每天醒了就是吃,如今不仅人胖回来了,血也足了,瞧着比没抽血前气色还好。
她自个也发现了,自从在幻境里突然获得力量后,她的恢复能力陡然提了一大截,有点不似凡人了。
胸口破剑而出刺杀神灵越留下的伤口,短短一月,已经恢复如初,只留下浅浅的疤痕,甚至连长肉的速度都比凡人快些,如今已经恢复到正常体型,瞧着丰神俊逸,貌美无匹,好一个翩翩俏女郎。
前些日子,商队老板和儿子过来送吃食时,不小心从窗户前瞟到了凡朝的外貌。
二人当即震在原地,好半天,才结结巴巴地夸赞道,这位女郎简直貌若天仙,实属难见,愣在车前不愿离开。
后来还是夏经找了个由头给二人撵了去。
体力恢复了,凡朝尝试探了探灵脉,依旧一副死相,丝毫灵力也无。
连血液里的神力也无影无踪,她现在成了个彻头彻尾的废人。
凡朝心中非常奇怪,她意识里的那片幻境到底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她在触摸幻境里的树后,突然获得了力量?
那种畅快、随心所欲,随手掌握的感觉,和她以前使用灵力一点也不一样。
凡朝不仅怀疑,她在那个瞬间掌握了神力。
可现在,神力已经被换到了神灵越身上。
那为何她没有死?
难不成真是罗神慈悲,保了她一命?
凡朝对罗神没什么敬畏之心,可如果真是罗神在作祟,她不仅得好好掂量掂量,要不要也供一供这长了眼睛的神明了。
这一个月来,凡朝尝试过很多次,可无论她怎么努力,也抵达不了幻境。
那片诡异的水域,好像一个梦一样,摸不清它代表着什么,只能得出来一个结论,何时进入幻象,并不被凡朝本人掌控。
也有可能是,她还没有摸索到进入幻境的方法。
不能再耽搁,她现在如此脆弱,灵脉已毁,神力也无,她是真真正正一丝自保的能力都没有。
凡朝摸了摸手边的大苍剑,这破剑在她手里,也只能发挥砍树劈柴的作用了。
“夏夏,这路是往北关走的吗?”
她掀开马车帘子,冲坐在马车顶上望风的方巢夏问道。
她一句“夏夏”一出口,两个“夏夏”都望了过来。
凡朝龇着牙冲夏经嘿嘿一笑:“没喊你。”
一个月的暴晒,丝毫没让夏经这张小白脸皮受损,还是那么白净。
听到凡朝的话,他抱着胳膊,脑袋一拧,冷冷地“哼”了一声。
方巢夏从车顶上倒着挂下来,回答凡朝的话:“不是,冲西关去的。”
“那正好。”
凡朝放心了,出了西关就是西冥,正是她想去的地儿。
因为她没忘记,还有个人儿在等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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