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到那家店酒保的通风报信,我立刻就从人群中挤出来,往出口小跑。要抓紧——LA这几家酒吧里,这两间的距离几乎是最远的,即使路上顺利,少说也要半小时才能到。
有点紧张。但一点都不沮丧,而是相反的雀跃。好吧,最多有点太急切了。
有他的消息时我却在离他最远的位置,这种事我绝不把它当做一种不幸运。【终于有了他的消息】这件事本身就已经是最大的幸运。
第十三天就能够再见到,而不是第三十天,第一百天——虽然第一百天的时候,这几家酒吧说不好都会终于发现我每天都匆匆来去只找人不喝酒,然后拒绝接待我;但我多么幸运?因为莫延出现得这样早,便不再会陷入那种悲剧的第一百天了。
真好。在计程车上忍不住握着手机笑起来。
我没有不清醒。我知道,我知道他的出现与否只是遵循他本人的夜生活节奏,不是顾念我或者避开我,我知道我们之间什么真实的东西都没有,【他让我不再悲惨】这种事,只是与【他五官同小念相像】同等级别的巧合罢了。
但是,久旱逢甘霖的人哪怕再尊重科学,也会忍不住幸福地想:这是遇到了一场奇迹的发生,对吧。
雨当然不是为我而来。可我的的确确为雨的到来而感到被拯救了。
所以这种情况下陶醉一点,就不要把我算成“不知收敛的一厢情愿”吧。我没有假设他爱我,我也不会让他知道这些越界的寻找,我不会让人困扰。就只是自己在这里心脏砰砰跳,这是可以的吧。
心头充盈着这样暖洋洋的心情,即使遇到晚高峰堵车也都不会沮丧,我没那个空,付了车费跳下来自己跑过去就是了。
换成单肩背包的方式,步伐就更轻盈;应用篮球赛中闪避过人的技巧,人流如织也不会太拖慢前进。
莫延在等着我呢。
我知道他不是真的有意在等着我。给一个无心如此的人一厢情愿地加上动机,会令人困扰。但就像跑步的人常说【终点在等着他】,谁都知道终点只是一条无知无觉的线,可是向往着它的感觉就是好像在被等着。
我也一样。人潮、路灯、行道树、店面的霓虹光,所有璀璨或安宁的颜色流水一样从我身边滑过;把整个LA抛在身后也好,只要来得及在他离开前奔向他。
等着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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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就没有落空。
气喘吁吁地推开门,人头攒动的缝隙里一眼就能看到莫延。今晚他在一个站着喝酒的吧台,站姿是不随意的惬意,所构成的背影完全不输初见时那一种风流倜傥。
莫延即使作为我的奇迹也太过美好了。他有那样的温柔,根本不必有如此的风华;他有这样的风华,又何必让我像这样处处如愿以偿?
我当然清醒地知道一切都是恰巧。
但这感觉真是令人沉醉得无法清醒。一定要说的话,大概就是一个屡屡押中的赌徒,对那个只让他赢又总让他赢的游戏,产生的一点无法被理智割舍掉的【被眷顾着】的幸福感。
这样的比喻听起来好像不太礼貌,但其实也贴切的。
他是眷顾我的奇迹。但对莫延来说我不是这样。我是他坐庄的局里参与者之中的一个,偶然令他满意罢了。这我知道。
所以第二天早上没被给联系方式根本不算挫折。很正常。甚至可以说这是一种考验:没法靠自己再找到他的人,也没有资格和必要与他重逢,继续拥抱那种被眷顾的奇妙。
被抢先也不算挫折。那是他本来的节奏。连我忽然的横插一杠他也并不反感;他们互相恭维的话被打断,我却得到莫延改用中文的问候:
“好久不见,你什么时候来的?“
你看,连他也觉得没见到我已经好久了。
虽然我明白他不是这个意思。用这个词,可能只是为了礼貌地掩饰他已经忘掉了我的名字是什么。
来的路上那气球一般轻的薄的信心,终于撑不住开始漏气了。但还是要打起精神:
”我刚在实验室做完论文,”不能告诉他我的越界。这个理由会让我看起来正常一些。我继续编,“顺路过来看看。”
“哦……”
我相信他看着我的眼神并不是兴致缺缺。可是他没有问我在什么实验室,顺路去哪。也不说自己的行踪。
是不是他天生有这样多情的眼神,但眼神背后什么都没有呢。
那一个晚上他用强大的温柔包容我的一切笨拙生涩,像啦啦队员们所迷恋的蹦床,无论用什么狼狈的姿势掉下去,也不会受伤,也都有回应。我们之间有那么热烈,他是要我的。是不是他天生这样温柔包容接纳又像火一样灼热地温暖着任何靠近的东西,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看见了所谓的靠近呢。
我一直告诫自己,受到的一切吸引都是一个高端玩家的无心风华。但我好像并没有真的让自己清楚【无心】二字究竟意味着什么。那比不爱更轻飘。
过去了整整十三天。
第二天早晨的离开一丝痕迹都没有留。
在他手心写过名字,也还是像指间的流沙一样被忘掉。
那时候我特意用写的告诉他我的名字,可是他也完全没有想告诉我【莫延】具体是什么写法。
去酒店路上他问我的话全是点到为止的。绝不深究不止是因为礼貌。
连一开始相遇的那次,我们的交流就已经主要是目光。我邀的他,我伸的手,我失礼地盯他。他大多数时间都只是看着我不说话。
十天前酒吧经理居高临下地看我,仅仅因为职业礼仪才把轻蔑藏进客气的语调:
【小朋友,多告诉你一个名字的读音算什么偏爱?如果他想被你联系,当时就会自己给你联系方式;没给你,就是没有拿到入场券。】
【我们尊重客人的**,告诉你行踪是不可能的。】
冒失的探问,在这样的**是种仅仅不违规的冒犯;而我又做得太过显眼。争执变得尖锐,一位与莫延熟识的客人听说冲突的缘由,便过来居中斡旋,说他会在见到Lee时帮忙了解,如果我真的有拿到入场券,就请酒保通知我Lee的出现;而在那之前,为了体谅酒吧客人们需要不被打探的安全感,我也不能再踏足那一家店。
所以我知道的。莫延并不一定是今天才出现在酒吧。或许他近几天都与谁谈笑同谁喝酒又携谁踏入深夜,只是到了今天,我才偶然在他们的对话中被带出来了。
据说莫延应该没有提过我的名字,因为来转告酒保的好心客人指代我的称呼仍然是模糊的【那小孩儿】。
据说人群中莫延的表情也看不出来是厌恶还是欣悦,只是一脸高深莫测,在被询问中拒绝开口。
看遍冷暖的酒保既热心又冷情,他听着看着一切,又偏要全都写给我,然后点评,那种表情至少不是觉得回味或留恋。要不是那个客人兴致勃勃要玩不具名的媒人游戏,这条短信恐怕都不会走出草稿箱。
我知道。我都知道。
水已经被我喝光。瓶子也被揉得渐渐响不起来。
可是……
我不能在这里就停下。
我这一生可能真的很奇怪。食物,安全,正常的收养家庭,自由,平等的对待,小念的爱,我争取过的东西再怎么拼命争取总是都成空。当然我承认有些东西后来我也得到,但那种”得到“,也只是莫名其妙有一天忽然就掉下来,与我怎么做怎么想都没牵扯,我根本控制不了。这种得到什么时候消失又有谁知道。
永远徒劳无功的话连实验室的小白鼠都知道不再动弹了。
可很奇异的,时至今日我仍然能残存着一些争取的勇气。虽然在失去小念之后,它们渐渐已经只能说是勇气的假象,可莫延的温柔笼罩着我的那一个晚上,似乎又有些春风吹又生的勇气萌发出来了。
我怀着那样的心情度过了十三天,自己给自己造梦,又清醒地看着火光渐渐黯然。连名字都不被记得的时候,勇气只剩下烛火似的一点了。可与其现在带着这些勇气的残渣带着落荒而逃,还不如就在这燃尽给他。既然是由他而点燃的,对吧。
哪怕这勇气的莽撞让他再次看清我,看清我的笨拙、生涩、不知收敛、一厢情愿,那也没关系。已经是不被记得名字的话,还有什么值得更害怕。
“那天你怎么不说一声就走了。”
他诚恳地客套说他有急事。
“你可以叫醒我的。”
他温柔地道歉说不好意思。
我不难过。我继续自顾自往前说我想要告诉他想要问他的那些永远得不到回答也派不上用场的废话。
被打断了也不怕。我甚至不想搭理那个红头发,还是跟莫延说话:
“他是跟你约会的人?”
他笑着说不是,刚认识。那起点线和我一样。虽然这么说可能有些自我感觉良好,因为刚认识的人介绍的英文名他肯定还是记得的。
“那你今晚要跟他走了?”
沉吟一秒后他作了肯定的回答。而我不要就这么停下:
"你怎么能这样,”虽然我其实更惊讶我怎么能这样顺畅地对他说出胡搅蛮缠撒娇的话。我明明没有立场,“这次明明是我先认识的……我不行吗?“
他没有回答。或许不回答就是不行,但我假装它的意思是可以商讨,这样就行的吧。我知道这时候心头的这一股已经不算是勇气而是一种幼稚的横冲直撞,但是管他呢。
——"这个人是我的。"
勇气也好,勇气的假象也好。显得幼稚也好,无中生有也好。驱使我的那一股劲头到这儿忽然找到出口似的平复一些了。
或许我就是本能想说出来这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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