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满船清梦10

销声匿迹了三十年的梅花盗重出江湖,四处杀人劫财,兼带劫色,时至今日已作案八十余起,就连华山掌门的女儿也被糟蹋了,还留下狂言,号称下一个目标便是天下第一美人。

如今的天下第一美人名唤林仙儿,她那张脸美丽得令人窒息,透着一缕缕甜香的身子像是失了骨头般绵软,世上少有人能够抗拒。

林诗音和王怜花去太原不为别的,正因这位天下第一美人林仙儿如今正在兴云庄做客。

莫约是天下第一美人在兴云庄的缘故,这几日从天南海北赶来的江湖人实在不少,甚至有多位是百晓生所著《兵器谱》上排名靠前的高手。

林诗音和王怜花并不走官路,而是从山野小径来,到保定府时远方的天幕已蒙上一层烟丝,瞧着却越发昏暗。

待入了城,二人也不急着去那兴云庄,反倒是牵着马一同在街上走了一段路。

一别十年,如今旧地重游,看山看水都别有一番滋味。

顺着街道,从城东走到城南,隔了一条街,左边的路去曾经的李园,右边的路则去清冷多年的林府。

林诗音选了右边的这条路,朝着那两只在风中摇曳的大红灯笼走了过去。

林家没出事前,她和兄长其实并不住在李园,而是住在林家在太原的府邸,只是后来……这才住到了李园。

王怜花是个聪明人,他看了一眼被灯火照亮的林府二字,就猜到这怕是林诗音曾经的家。

虽说这些年里,林家仅剩的两位主人都极少回来住,可这林府里的下人仍然记得他二人的面貌。

这世上总有许多遗憾,不是人力所能扭转。

王怜花能感觉出来,他这个好徒弟从离开京城就有些不对劲。

原以为是李寻欢的缘故,没想到却还有这一层,也真是……可怜啊。

不过转念一想,又似乎没什么可怜的。

王怜花心下冷哂,眼里也带上几分嘲弄。

说到可怜,真论起来他这个师傅可要比林诗音这个徒儿惨的多。

不去想这些有的没的,王怜花倒是分心留意起了这座林府的布局。

尽管几位主人都远在京城,可银子使到位了,这府里的下人自然也是用心的。

一眼望去,这夜色里的林府倒也秀气,假山重叠,花木掩映,几只狸奴趴在长廊里舔着爪子。

林诗音看着那几只狸奴,颇为感慨道:“兄长少年时极爱狸奴。”

听到这,王怜花又看了一眼那几只猫。

或许是先入为主的缘故,在他的印象中,林雪卿这人总是冷着一张脸,瞧着就知道不是个善茬,倒是看不出来少年时竟会喜爱狸奴。

诚如王怜花所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等第二日天明,林诗音和王怜花用过早膳后,二人便启程去了兴云庄。

值得一提的是,这兴云庄的主人不是别人正是龙啸云,而这兴云庄的前身也不是别的,正是出过“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美名的李家李园。

而看着“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对联,林诗音不禁想起了她和李寻欢的过去,一时间心里五味杂陈,也说不清是何滋味。

平心而论,林诗音本以为她早已放下那段往事,可如今故地重游,又看见这一副对联,才知道原来还是在意,这伤疤挂在心头,轻轻碰一下,就疼得滴血。

只是就像林雪卿说过的,李寻欢这个人好在他重情重义,恨也恨在他重情重义。

若是不够重情,送出一个女人自然算不得什么,不必日夜愧疚难安,沉醉终日,把自己从一个绝顶高手变成一个离不得酒的醉鬼。

若是不够义气,当初发觉结拜义兄爱上未婚妻时,就该狠狠将他斥责一顿,割袍断义,兄弟情绝。

可李寻欢偏偏太重情,又太重义,心肠也不够冷,不够狠,这样的一个人,本就不适合江湖。

爱上这样一个太重情重义的男人可不是一件好事。

林诗音看够这一副对联,脸上随即露出一个惨淡的笑容。

但她心里知道,一味逃避是没有用的。

况且,无论是林雪卿还是王怜花都告诉过她,人活在这世上就不能一味沉湎于过去。

“师……王公子,我们走罢。”

林诗音没有迟疑,留下这一句话,便先一步朝兴云庄走过去。

望着向来不像个江湖人的林诗音一步步朝兴云庄走去,王怜花不得不承认他总算在这个除了天资根骨外,哪哪都不太满意的徒弟身上看见了一点未来天下第一的模样。

所以,果然习武之人不能被情爱束缚啊。

发出如此感慨的王怜花今日并不打算以真面目示人,只是易容成了一个年轻公子,且算作林诗音在路上结识的同伴,称一句王公子。

门房问名讳时,林诗音只道名讳,却不像旁人一般还要加上什么门派来历。

可尽管如此,没过多久,那兴云庄庄主龙啸云便亲自迎了出来。

常言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林诗音便是龙啸云的偷不着。

即便这个男人如今在江湖上有了立锥之地,也打出了一点名声,身边有了不少如花美眷,见到昔日的心上人时,他仍然做出一副扭捏情态。

听着自家乖徒应付泼皮无赖的敷衍话,王怜花不得不承认,岁月真是个磨人棱角的好东西,要是换年轻那会儿,他可没这等耐心听如此废话。

一进兴云庄,便听见有人在说:“我看这李寻欢便是这梅花盗!”

林诗音当即就皱起了眉。

这一句实在是恶毒,红口白牙就定了一个天大的罪名。

林诗音心里虽仍有几分怨李寻欢,然而她却是心肠再软不过的人,听了这话一颗心瞬间悬了起来。

龙啸云自打见到林诗音,便留了一个心眼出来,如今见美人蹙眉,心里虽恨不得李寻欢即刻死去,却仍然假惺惺的说了几句车轱辘话。

“诸位未免太过咄咄逼人,可有何证据证明李寻欢就是凶手?”

林诗音朝前走了几步,走到了李寻欢面前,安抚的看了他一眼,却又即刻转身,毫不畏惧的挡在他的面前,直视一众武林人士。

“若拿不出证据证明李寻欢就是梅花盗,那这就是污蔑。”

论其武功,林诗音不敢说自己是在场所有人里最高的,可论起对本朝律法的了解,哪怕是李寻欢这个探花郎,也不一定有她明白。

“这位姑娘,并非是我们有意为难李公子,只是……”

一直做壁上观的林仙儿终于开了口,只见她眉间轻蹙,当真是媚骨天成,叫人看了便软了身子。

天下第一美人都开了口,她的爱慕者们自然紧随其后,一言一句言辞激烈,仿佛已经确定李寻欢就是臭名昭著的梅花盗。

林诗音听了好一会儿,也没听见一些重要的东西。

她叹了口气,想着见过的林雪卿审犯人的架势,一下就冷了脸色。

不得不说,林诗音和林雪卿不愧是兄妹,她冷下脸色,做足了气势,瞧着倒真有几分相似。

而这几分相似也就够用了,足以令众人心生忌惮。

“这位姑娘,你可知道梅花盗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一人问道。

林诗音并非不知,只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先不说李寻欢是否是梅花盗,只看这件案子本身便该移交官府,而不是诸位这般三言两语便要害人性命。”

“你该不会和梅花盗是一伙的,是来保李寻欢的罢?”

这一句一出,原本平静下来的人群立刻沸腾起来。

王怜花站在人堆里,饶有兴趣的看林诗音和被梅花盗残害过的人们辩驳。

不得不说,他这徒儿还真是……善良到有些天真啊。

梅花盗这件事分明是有人要借机置李寻欢于死地,这些千里迢迢赶来兴云庄的人绝对是和梅花盗有生死之仇,多年怨气压在心头,这可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化解的东西。

争吵中,不知是谁教唆,也不知是谁先动的手。

总之,等林诗音回过神,她手里的剑已经出鞘,正横在一个人脖子上。

“虽说清者自清,可梅花盗一事实在要紧,不如李公子先去衙门里住上几日,等拿到证据证明李公子是梅花盗,或者不是梅花盗,再出来走动如何?”

王怜花看够了热闹,瞥了一眼林诗音过于稳当的手,心里有几分满意,便假作好人说了个法子。

这个法子说好也不好,说不好也好,却是是当下比较稳妥的一个法子。

而等林诗音从衙门回来后,她盯着自个的手仍然一副魂飞天外的呆样。

“我的好徒儿,你这是怕什么?那小李飞刀可不是没本事的人。”

一把折扇从旁伸了过来,拦在了林诗音面前摇了摇,叫回了她的魂魄。

开口的是个身着锦衣的青年,生得朱唇玉面,风流可人,扮女子亦勾魂荡魄,只是一双眼犹如寒星,分明满是冷漠却又让人觉出一分狡黠出来,也是怪哉。

林诗音许久没见王怜花如此正经的模样,一时间竟有些怔愣,不过她很快就回过神来,迟疑的摇了摇头:“我方才是真想杀了那个人……”

为了说明我俩说了啥,于是熬夜更新!

以下是我和好友的邪门发言:

好友:性转版——林学弟和李学姐是姐弟恋,而且两个人一个是大学生,一个是民警【?】,在一次执法过程中,李学姐身陷囹圄被路过的龙白领【?】所救,在得知龙白领的家庭情况不太好后,热心的李学姐邀请了龙白领到家里借住。

结果,龙白领对林学弟见色起意,并用【如果我不能嫁给林学弟,我的一些美好的品德乃至我这个人就要毁了(bushi)】的话术,加上一张伪造的抑郁症报告,诱导李学姐痛苦退出,并做出将家产过户到林学弟名下当份子钱,痛苦的远走国外的行为。

林学弟还是个大学生,家里出了这种事,他无心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然后,他的导师就派助教王学姐去询问情况。

一来二去,林学弟和王学姐熟悉起来了,并且发展出了超越友情的情谊。

某天,系里聚会,林学弟和王学姐也参加了。

两个人都喝了不少酒,于是嘿嘿嘿

我:好像哪里不对劲,但是又好合理哦。

我:所以,这还是年下?!

好友:你想想啊,王怜花原著说过雌雄莫辩哎!而且他脾气也是亦正亦邪,那不得是斯文败类型助教嘛!

我:林诗音是一眼万年类型的美人,性转就是自带破碎感的美少年——所以那嘿嘿嘿是不是不太正经?

好友:裤子飞飞.jpg

好友:斯文败类助教和破碎感美少年,酒吧,喝醉,扯领带咬喉结嘿嘿嘿

我:懂了懂了!

我:是不是还有白衬衫,咬耳朵,学姐你在做什么?

好友:打住!这个周末我要看见这个文,否则我就冲到你宿舍盯着你写!知道了不!死鸽子?!

我:嘤——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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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满船清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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